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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请详细浏览您将要预订宾馆的详细信息;
2、您选好宾馆后,请打电话或发短信通知我们,我们将立即将您的订单进行操作。在24小时内,我们将向您回复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确认,说明是否接受预订。如接受,将同时确认应付房价及确认保留时间。保留期限依各宾馆的住房情况而定。
3、如果是旅游旺季(如五一、十一、元旦、春节黄金周期间和暑假期间,尤其是周末客房十分紧张),为了确保订房可靠,请预先支付预订金。当我们已确认可以接受您的预订时,您必须在我们规定的确认保留期限内按照确认的价格,进行预订金支付,否则将被视为口头预订客房,酒店有权随时将客房出售。
4、预订金金额收取的标准是应付全额房费的50%; 如:预订“某酒店”双人标准间,报价是100元/间,共需要预订4个房间,则您需要支付预订金为:(100×4)×50%=200元;
5、您发出预订单并不代表预订成功,及时支付预订金是预订成功的首要前提,我公司承诺收到预订金的1小时内通过您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您最终结果;
6、在完成预订后,您只需要根据预订单中的入住时间,到预订的宾馆,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即可办 理入住。一般宾馆均于中午12:00以后办理入住手续。如果在上述时间段之外办理入住,即上午到店的,宾馆可视住房率决定是否给予提早入住,您不得表示异议;
7、一般宾馆均于中午12:00以前办理离店,如果您想于中午12:00后离店,决定权完全在于宾馆当日值班柜台,请事先征得宾馆柜台值班人员同意,否则宾馆有权根据宾馆规定收取一定房费,请特别注意;
8、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(如航班/车次晚点或取消)造成您的入住计划改变,请您尽可能提前通知我们,我们会尽全力为您减少麻烦,避免损失;
9、我公司提供的客房预订均比一般门市价享不同程度的优惠;
10、宾馆预订确认后,您可于确认保留期限内、付款前任何时候取消预订,并不必支付任何费用。若 于付款后需取消订房,或您计划减少入住的时间,请您提前48小时通知我公司。如果您入住后实际入住时间少于预订入住时间,或者您根本没有前去入住,请您提前48小时通知,否则我公司有权收取全部房费;
11、紧急订房时,原则上不得有任何更改或取消,请特别留意;
12、如果您住房的时间超过了预订单中的时间,那么您必须提前24小时与我公司联系办理续订;
13、本网站中所有酒店价格的汇率折算(外币--人民币)均按照酒店规定的当日汇率折算为准;
14、由于用户提供错误信息而导致的订房失败或房价计算错误等,我公司仅承诺尽量减小您的损失。
15、非住宿紧张期间,可以接受电话、传真、电邮等方式提交的订单。
16、预订电话:0433-5710800 5750666 接收短信手机:131962019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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